文章核心观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京新药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鉴证业务,认为该报告编制合规且如实反映情况;公司详细披露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存放管理、实际使用等多方面信息 [1][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 2017年7月28日,公司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98,126,672股,每股11.21元,募集资金总额10.9999999312亿元,净额10.9040035702亿元,8月4日全部到位 [3] - 2021年8月20日,公司向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67,567,567股,每股7.40元,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58亿元,净额4.9504亿元,8月27日全部到位 [4] 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 -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年初结余180,268.15元,本年减少378,815,422.73元,本年增加379,089,382.08元,年末专户结余454,227.50元 [4] -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年初结余478,074.01元,本年减少272,890,503.66元,本年增加273,008,456.52元,年末专户结余596,026.87元 [4]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修订《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内容 [4] -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无违反规定和协议情况 [4]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绍兴嵊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54,227.50元 [4] - 2024年12月31日,民生银行绍兴嵊州支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分别为98,178.65元和497,848.22元,合计596,026.87元 [4]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报告附表,含2016年和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8]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多次审议通过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为2.9亿元(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9000万元,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亿元) [5][8]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报告期取得投资收益3,597,838.6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全部到期归还 [5]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项目情况 [9]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于招商银行绍兴嵊州支行和民生银行绍兴嵊州支行相关账号 [9]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研发中心长期效益体现在产品质量创新和产品创新两方面 [9][6] - 2016年度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完工时间延期3年,2025年3月结项;2020年度年产30亿粒固体制剂产能提升项目完工时间延期1年,2024年2月投产,截至12月31日未实现对外销售,未达预期收益 [7]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10]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 [10]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 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1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 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0]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 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等情况,存放、使用等不存在违规情形 [10]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 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1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10]
京新药业: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