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第 18 号》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规定且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损害股东利益 [1][2]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 因《解释第 18 号》中“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施行,公司需变更会计政策 [1] - 变更前公司按财政部原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按《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执行,未变更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 [2] - 公司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执行《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 文档未明确提及具体内容 [2]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 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