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瑞普生物: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00201生物股份(600201) 证券之星·2025-04-02 19:55

文章核心观点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瑞普生物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已履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且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 [11]。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获授权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必要事宜 [5][6]。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规定 [6][7]。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相关事项 回购注销的原因 - 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9,000股限制性股票 [7]。 - 2024年度公司层面实际达成率小于80%,所有激励对象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决定回购注销166名激励对象第三期不得解除限售的1,054,200股限制性股票 [8]。 回购数量 -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93,2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一定比例 [9]。 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 因公司2021 - 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为8.40元/股 [10][11]。 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9,182,880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11]。 结论意见 -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已履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