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远: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7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79.4118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4.9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3,867,060.56 元,扣除发行费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 51,168,972.19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238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 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