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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达电声: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授权具体内容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查论证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1] - 发行证券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一定比例 [2] - 发行方式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不超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以多产品认购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发行对象以现金同价认购 [2] -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3] -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衍生股份也遵守此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按规定执行 [3] - 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规定,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等 [4][5] - 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股份比例共享,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5]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5] - 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制定、调整和实施发行方案,确定募集资金金额等相关事宜,决定发行时机 [5] - 准备申报材料,回复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处理信息披露事宜 [5] - 签署相关合同和文件 [5] -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 [5]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事宜 [5] - 分析发行对公司财务指标及股东回报影响,制订、修改填补措施及政策 [5] - 酌情决定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按新政策继续办理发行事宜 [5] - 若公司总股本因派送股票股利等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调整发行数量上限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