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独立董事吴增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报告2024年度履职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履职概况、重点关注事项,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规,自身履职发挥积极作用并提出后续履职方向 [1][11]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 吴增仙1968年出生,本科,有律师资格,曾任北京中银(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等职,现任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等职 [1] - 其与公司无雇佣、交易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无亲属关系,不影响独立性 [1]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应参加董事会次数未提及,亲自出席次数未提及,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未提及,委托出席次数为0,缺席次数为0,未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3] - 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实地考察公司客户及子公司工厂,了解公司情况,参会提意见建议,对议案表决遵循原则,对各项议题无异议 [3]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 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3项议案;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14项议案;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1项议案,均亲自参加 [2][3] -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预计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等事项;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计提公司2023年度相关损失等事项;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公司经管层专项奖励事项 [3][4] -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事项决策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符合规定 [4]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 对所有议案认真审阅后行使表决权,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4] - 未出现需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情况未发生 [4]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 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解审计工作情况 [4] - 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工作安排等事项,关注审计过程,督促进度 [4]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 按规定履职,审议议案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5] 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 参加公司组织的投资者现场调研活动,参观工厂,与高管交流,为决策提供支撑 [5] - 到公司现场参加会议,与董事、管理层交流,提意见建议,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发挥监督指导作用 [5] - 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管理层重视沟通,设立办公室,汇报情况,采纳意见,补充信息,提供支持 [6]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 公司审议通过预计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等议案 [6] - 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6][7]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报告,准确披露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7] - 报告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管签署确认意见,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7][8]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8]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资质和能力,聘任程序符合规定,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8] 计提公司2023年度相关损失 - 公司计提2023年度相关损失,计入当年损益 [9] - 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规定和资产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能公允反映财务状况 [9] 董事的提名、任免以及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公司审议通过董事候选人资格、补选董事、总裁候选人资格、聘任总裁等议案 [9][10] - 相关人员具备资格和能力,提名、审议、表决及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10] 回购股份情况 - 公司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和方案,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并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10] - 回购方案符合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能增强投资者信心,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1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 公司审议通过2023年度公司经管层专项奖励议案 [10][11] - 经管层人员2023年度薪酬符合规定,关联委员和董事回避表决,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11]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 公司按规定披露临时公告69篇,定期报告若干 [11] 总体评价和建议 - 独立董事客观公正履职,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11] - 建议加强学习,加强沟通协作,履行职责,发挥决策和监督作用,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11]
金杯汽车: 金杯汽车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