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制度旨在规范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允性并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1] - 关联交易需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及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 - 要求关联交易具备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禁止通过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或规避审议程序 [3] - 制度约束范围涵盖公司股东、董事及管理层,具有强制效力 [4] 关联人认定标准 - 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组织与关联自然人两类 [5] - 关联法人认定条件包括直接/间接控制方、持股5%以上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 [6] - 关联自然人认定条件包括持股5%以上自然人、公司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等 [7] - 特殊情形下受同一国资机构控制的法人不构成关联关系,但存在高管兼任除外 [9] 关联交易类型与金额标准 - 关联交易涵盖11类事项,包括资产买卖、对外投资、担保、研发项目转让等 [11]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审批标准: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或净资产占比<0.5% [12] - 需董事会审议标准: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且净资产占比≥0.5% [13] - 需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交易金额≥3000万元且净资产占比≥5%,股权交易需附加审计报告 [15] 决策程序与豁免条款 - 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 [14]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累计交易达标准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21] - 豁免审议情形包括单方面获赠资产、市场化利率融资、公开招标等9类 [29]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适用同等决策程序 [30] 信息披露与回避机制 - 披露内容需包含交易对方、标的、定价依据及中介意见等要素 [27] - 日常关联交易需按实际履行情况在定期报告中分类披露 [28]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规则: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大会 [23]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形包括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存在股权协议约束等8类 [26] 特殊条款与生效安排 - 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定义涵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直系及旁系亲属 [31] - 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007年版制度同步废止 [34]
康缘药业: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