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独立董事吴昊汇报2024年度履职情况,表明履职中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还对公司多方面事项重点关注审核,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1] 本人的基本情况 -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吴昊1991年1月1日出生,本科学历,哈尔滨工业大学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现担任多个社会职务,有不同公司工作经历,2023年11月至今任华光新材独立董事 [1] - 任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委员 [2] -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未提供相关服务,未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职务,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专业判断 [2] 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 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亲自出席12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积极参与讨论提建议 [2][3][4] -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确定内部审计工作方式,关注审计问题,保证年报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 - 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进行现场考察,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沟通获取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司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重视沟通交流,落实和纠正问题 [4] 本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 -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5] -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影响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未变相改变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5] -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 -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推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完善制度,编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符合公司实际 [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公司提名并选举金瑛为独立董事,程序符合规定,独立董事符合任职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考核发放程序合规 [7][8] - 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事务所具备资格和能力,完成审计工作 [8] -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合计派发12,800,279.00元,占净利润30.77%,方案符合规定,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8][9] - 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司2024年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经营和上市地位,具有必要性,不损害股东利益 [9][10] -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公司2024年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规定,不存在禁止情形和损害利益情况,员工自愿参与,有利于公司发展 [10] -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无违反承诺情况 [11] -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 [11] -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董事会下设多个专门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范运作 [11] 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董事吴昊履行义务发挥作用,为公司发展提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未来将继续履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维护股东权益 [11]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