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认为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总体持续有效运行,未来将持续提升内控水平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1][2][8] 重要声明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有效性并披露报告是董事会责任,监事会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相关人员对报告内容真实性等负责 [1]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9.74%,营业收入合计占比99.38% [2][3] - 公司治理层面包括治理结构、发展战略等;业务流程层面包括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 [3]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开展评价工作 [4] - 董事会区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 [5]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以错报金额与净资产总额比例区分,定性标准按缺陷性质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5][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以直接财产损失与净资产总额比例区分,定性标准按缺陷性质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7]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7][8] - 对发现的一般缺陷已及时整改 [8]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公司将持续强化内控队伍建设,推动流程变革,加强流程关键风险点管控,实现高效精准管理,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8]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