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定条件,此次发行旨在顺应光伏行业发展趋势,扩大分布式支架产能、推进智能工厂建设、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及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介绍了发行的基本情况、风险因素、利润分配政策等内容[2][18] 分组1:发行条件与评级 -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 [2]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公司评级,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 A+,评级展望为稳定 [2] 分组2:风险因素 - 境外经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源于境外,若我国与相关国家或地区双边关系、政治环境、外商投资政策变化,将影响公司经营和盈利 [3] - 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上升,占流动资产比例增加,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经济形势不利,可能导致回收风险,补贴款发放周期延长也会影响现金流 [3][4] - 存货跌价风险:未来市场环境、竞争、技术、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变化,或光伏电站转让问题,可能导致存货跌价,影响盈利水平 [4] - 部分房产未取得权证风险: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 4 处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若无法取得或被处罚,将影响生产经营 [4] - 单县清源电站项目风险:单县清源 1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存在占用国家湿地公园问题,若自然保护地优化方案无法推进或被处罚,将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5] - 支持政策变化风险:光伏发电依赖政府补贴政策,若公司重要收入来源地区光伏政策不利变化,将影响未来业绩 [5] - 业绩下滑风险:2024 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 49.47%,未来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等不利因素可能导致盈利下降,极端情况可能使可转债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甚至亏损 [6] - 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风险:募投项目建设期及建成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变化可能导致新增产能无法消化 [6] - 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风险:募投项目实施和效益产生存在不确定性,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不利因素可能影响项目顺利实施和预期效益 [7] 分组3:利润分配政策 - 制度规定:公司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可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优先现金分红,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 20%,董事会根据公司情况确定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 [8][9] - 近三年情况:2021 - 2023 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 6,543.82 万元,占年均可分配利润比例为 60.25%,符合相关要求 [10] 分组4:发行概况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在厦门,股票简称清源股份,代码 603628,上市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15] 发行背景 -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我国提出“双碳”目标,光伏产业战略地位凸显,国家出台政策推动发展,我国光伏技术进步,产业链成形,装机规模居世界首位,分布式光伏发展潜力大 [15][16] 发行目的 - 扩大分布式支架产能,顺应市场需求,巩固行业地位,提升市场占有率 [18] - 推进智能工厂建设,提升综合运营效率,实现生产资源柔性配置 [18] - 开展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强化竞争优势,拓展储能领域 [19] - 补充流动资金,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需求,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偿债能力 [19] 发行基本情况 - 证券种类: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上市 [19] - 发行数量、面值、价格:发行规模 50,000.00 万元,数量 5,000,000 张,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 100 元 [21] - 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 万元 [21] - 募集资金投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相关项目,公司可调整投入顺序和金额,不足部分自筹,可先以自有资金投入再置换 [21][22] - 发行方式与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余额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余额由保荐人包销;原股东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股东,网上投资者需符合相关要求 [22][23] -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余额包销,承销期为 2025 年 4 月 3 日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 [23] - 发行费用:合计 700.47 万元(不含税),可能调整 [23] - 上市时间安排:按既定日程发行,结束后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24][26] - 上市流通:不设持有期限制 [26] 可转债基本条款 - 期限:自 2025 年 4 月 8 日至 2031 年 4 月 7 日 [27] - 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 [27] - 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27] - 转股期限:自 2025 年 10 月 14 日起至 2031 年 4 月 7 日 [28] - 转股数量计算:Q = V / P(去尾法取 1 股整数倍) [28] - 初始转股价格:12.93 元/股,不低于相关均价 [30] - 转股价格调整:公司发生股份和权益变化时相应调整,按公式计算 [30][31]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董事会可提出方案,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修正后不低于相关均价 [31][32] - 赎回条款:到期赎回按债券面值 114%(含最后一期利息);有条件赎回为转股期内满足股价条件或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 [32][33] - 回售条款:有条件回售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70%时,持有人可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附加回售为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重大变化被认定改变用途时,持有人可回售 [34][35] 原股东优先配售 - 优先配售日期:2025 年 4 月 8 日(T 日)9:30 - 11:30,13:00 - 15:00 [37] - 优先配售数量:按每股配售 1.827 元面值可转债计算,再转换为手数,不足 1 手按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可参与配售股本 273,622,100 股,上限总额 50.000 万手 [38][39] - 优先配售认购方法: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配售代码“753628”,简称“清源配债”,1 手 1,000 元,最小认购单位 1 手,按实际有效认购量获配,超出无效 [39][40] - 优先认购程序:核对可配余额,T 日申购缴付足额资金,可多种方式委托,委托不得撤单,还可参与余额申购 [40][41] 可转债持有人权利义务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 持有人权利:参与会议表决、享有利息、转股、回售、转让等权利 [41] - 持有人义务:遵守条款、缴纳认购资金、遵守会议决议等 [42] - 会议权限范围:对公司变更募集说明书、未按期支付本息、减资等事项作出决议 [42] - 会议召开情形:公司拟变更约定、不能按期支付本息、减资等多种情形 [43] - 提议召开主体:公司董事会、受托管理人、持有 10%以上债券持有人等 [44][45]
清源股份: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