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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脸广告”引争议 两款三国游戏打官司 一审判赔100万

文章核心观点 - 《三国:谋定天下》在“三国志战略版吧”投放广告被《三国志·战略版》运营方告上法庭,一审判决B站与百度构成共同侵权,需共同赔偿100万元,《三国:谋定天下》方已提起上诉 [1][3][11] 事件背景 - 《三国志·战略版》由灵犀公司运营、简悦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三国:谋定天下》由幻电公司运营、华娱公司研发,两款游戏均是以三国历史为背景的战争策略类游戏 [3] 原告指控 - 2024年6月“三国志战略版吧”主页多处展示《三国:谋定天下》广告,点击可跳转下载页面,原告认为被告广告投放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起诉幻电、宽娱、华娱及百度公司 [4] - 被告行为造成消费者混淆,使用“原班人马倾力打造”等广告语,致用户误认为两款游戏有联系,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混淆行为 [6] - 被告利用贴吧高用户聚集度投放竞品广告并设置跳转链接,公测时还投放贬低性广告,扰乱竞争秩序,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 [6] - 百度明知两款游戏有竞争关系,仍允许广告投放,收到停止请求后拒绝采取措施,违反《广告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6] - 原告以“涉案广告链接下游戏下载次数×涉案广告游戏用户平均消费额”公式计算损失,索赔500万元,要求被告刊登声明赔礼道歉 [7] 被告申辩 - 幻电公司认为原告对“三国志战略版吧”广告位无合法权益,广告投放属正当经营行为,未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8] - 其他游戏运营方也在热门贴吧类似位置投放广告,涉案广告有明显标识,用户可识别两款游戏,不存在混淆可能性,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9] - 原告索赔金额过高,幻电公司不应承担消除影响及赔礼道歉责任 [9] - 百度公司认为贴吧是公共平台,原告无权对广告位主张权益,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已履行审核与标注义务,不应担责 [9] - 华娱公司称运营方投放广告与其无关,宽娱公司表示自己非游戏研发和运营方,不是适格被告 [10] 法院判决 - 一审判决认定被诉行为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混淆行为,其他不正当竞争主张未获支持 [11] - 被诉广告投放方式易使公众误以为两款游戏有许可、合作等关系,导致市场混淆,广告内容因素加剧混淆可能性 [11] - 涉案广告语是对自身产品特性宣传,未达商业诋毁程度,原告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广告虚假或误导及商业信誉受损 [12] - 百度与幻电构成共同侵权,百度作为广告发布者应对内容审查,其认识到投放竞品广告风险,收到律师函后仍投放,存在过错 [12] - 法院综合考虑后,判令幻电与百度共同赔偿原告100万元,并在“三国志战略版吧”显著位置连续七天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