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发布三项公告,分别是会计政策变更、为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均已通过相关审议程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1][10][16] 会计政策变更 变更背景 -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解释 18 号文,明确浮动收费法下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及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自印发日施行,允许提前执行 [1] 变更前后政策 - 变更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等规定 [2] - 变更后按解释 18 号文执行,未变更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 [3] 变更审议程序 -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变更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变更影响 - 合理变更,能更客观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追溯调整,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4] 各部门意见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合理变更,符合规定,不损害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 - 董事会认为合理变更,符合规定和实际,不影响报表,同意变更 [6] - 监事会认为合理变更,程序合规,不损害利益,同意变更 [7] 备查文件 - 公司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第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8] 为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 担保情况概述 - 2025 年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 15 亿元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子公司提供 11.6 亿元,高于 70%子公司提供 3.4 亿元 [10] - 2025 年 4 月 2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11] 被担保人情况 - 包括中建西部建设集团第四(广东)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11][12] 董事会意见 - 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资金需求,符合战略,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可控,不影响正常经营,不违规 [12] 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情况 - 截至公告日,未到期对外担保总额 3.7 亿元,占 2024 年度净资产 3.90%,若额度全使用,总额 15 亿元,占 15.82% [15] - 未发生逾期、诉讼及败诉承担损失情况 [15] 备查文件 - 公司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15] 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概述 - 2024 年与中建财务公司签协议即将届满,拟续签,公司可存置最高余额 60 亿元,授信额度 150 亿元 [16] - 中建财务公司为关联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7][18] - 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需股东大会批准,关联人回避表决 [18] 关联方情况 - 中建财务公司为中国建筑集团旗下金融机构,提供多种金融服务,非失信被执行人 [19][22] 定价政策及依据 - 遵循平等、自愿、互惠原则,存款利率参照主要商业银行,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 [23] 协议主要内容 - 金融服务包括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服务,各服务有具体规定和限额,公司可自主选择 [24][25][28] - 中建财务公司配合评估,出现特定情形及时告知风险并配合处置 [29][30] - 协议经股东大会通过生效,有效期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协议,可协商变更解除 [32] - 违约方赔偿损失,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33] 其他安排 - 公司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和评估报告,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未发现重大缺陷和违规 [34] 交易目的和影响 - 满足经营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融资能力,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独立性 [35] 累计关联交易情况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存款余额 24.35 亿元,贷款余额 4.8 亿元,实际使用授信 36.76 亿元 [36] - 近 12 个月有多项与关联方的交易经审议通过 [37][38][39] 独立董事意见 - 认为续签协议基于经营需要,市场化运作,定价公允,不损害利益,不影响独立性,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0] 备查文件 - 公司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第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41]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