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三维华邦持有阳煤财务公司 6.9%股权的补充说明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为落实国家监管政策、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拟受让三维华邦持有的阳煤财务公司6.9%股权,且此项交易预计经济效益良好 [1][3][5] 落实国家监管政策的需要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成员单位以外投资者作为财务公司出资人应为境内外法人金融机构,三维华邦已从成员单位变为非成员单位且非境内外法人金融机构,不再具备出资资格 [1] - 相关办法规定成员单位作为财务公司出资人需满足多项条件,华阳集团及所属除华阳股份外子公司不满足条件,不具备出资资格 [2] - 华阳股份满足受让阳煤财务公司6.9%股权的条件,受让股权可避免阳煤财务公司面临监管惩罚和业务限制,符合政策导向 [2][3] 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 阳煤财务公司为华阳股份提供资金管理集约化和融资效率优化服务,包括一站式金融服务、免除手续费、低收费标准金融服务、高效融资解决方案等 [4][5] - 华阳股份受让股权后,阳煤财务公司能更好服务成员单位,提升运作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向好发展 [5] 未来经济效益预计 - 此项交易经济效益预计良好,2025 - 2028年度依据权益确认的投资收益较交易实施前分别增加1319.63万元、1179.54万元、1189.72万元、1199.18万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