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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公布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该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公司未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2][4]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具体内容 - 2024年度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1.96亿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85亿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3.09亿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7.77亿元 [2] - 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8.52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元(含税),共计分配20.38亿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3.76%,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若总股本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方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3]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20.38亿元,上年度20.33亿元,上上年度1.93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60.02亿元 [3] - 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3][4]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方案符合相关规定 [4] 监事会会议 - 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认为方案符合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综合考虑多因素,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4] 后续程序 - 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