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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选举黄志学为董事长、聘任于明为总经理,且控股股东推荐于明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推荐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2][4]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5年发出,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东方钽业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1] - 应出席董事8人,实出席8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黄志学主持,召集和召开符合规定 [1]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选举董事长 - 全体董事一致选举黄志学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2025年4月3日至2026年8月1日 [1] - 黄志学为汉族,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冶金机械专业 [1] - 黄志学历任宁夏东方钽业多岗位职务,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等职,与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无关联关系,持有公司70,120股限制性股票,非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相关处罚,符合任职资格 [1][2] 聘任总经理 -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于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2025年4月3日至2026年8月1日 [2] - 于明为满族,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东北大学工程硕士学位 [3] - 于明历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等多公司职务,现任宁夏东方钽业党委委员,与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非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相关处罚,符合任职资格 [2][3] 推荐董事候选人 - 公司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推荐于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