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与广西南宁嘉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已被兴宁区法院受理,涉案金额约1719万元,因诉讼结果不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1][3] 诉讼情况 - 原告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广西南宁嘉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 - 被告租赁文化宫店经营场地,租期自2022年8月至2039年4月22日,2023年10月因市场不景气申请缓交部分租金,公司同意缓交并要求此后两年内补足 [2] -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因被告未按约交租发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2025年1月3日依法收回租赁房屋 [2] - 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房屋租金及占用费16780572.70元、迟延履行违约金81636.18元、律师代理费,各项标的暂合计17192208.88元,且由被告负担全部诉讼费用 [1] 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 公司已于2024年末就该事项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因诉讼未开庭结果不确定,暂时无法预测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