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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韩猛以公司未办理相关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续为案由起诉创新医疗及公司董事,公司将聘请律师积极应诉并及时披露案件进展 [1][3] 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 康瀚投资作为建华医院业绩承诺人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继续限售,韩猛于2024年12月11日通过司法执行过户取得450万股限售股,近日公司收到韩猛起诉 [1] 诉讼相关内容 诉讼各方当事人 - 原告为韩猛,被告包括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陈海军、游向东等十位公司董事 [2] 诉讼请求 - 判令被告停止对原告股东权利的侵害,立即为原告所持450万股“创新医疗”限售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暂计金额3041.55万元;赔偿以3041.55万元为基数,按起诉时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1%计算,自2024年12月13日至实际办理解除限售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损失 [1][2] 事实与理由 - 2024年11月19日因司法拍卖流拍,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康瀚投资持有的450万股公司股份过户给韩猛,韩猛成为股东;案涉股票为创新医疗向康瀚投资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康瀚投资承诺36个月锁定期,仅在存在盈利补偿且未实施情形时股份才继续锁定,该股票于2016年2月15日发行,限售承诺于2019年到期;上市公司及其董事会负有配合办理解除限售义务,韩猛多次沟通但公司及其董事会未依法办理解禁手续,侵害其股东权利并造成经济损失 [1][2] 公司其他诉讼仲裁情况 -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 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 法院处置康瀚投资股份时已明示限售状态,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将聘请律师积极应诉并及时披露案件进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