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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仪股份: 川仪股份公司章程(4月草案)
603100川仪股份(603100) 证券之星·2025-04-03 19:24

文章核心观点 该文档是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涵盖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大会等十三章内容,旨在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 各章节关键要点 总则 -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章程,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商务部备案,由重庆川仪总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4 年上市,注册资本 51324.6484 万元 [2][3] - 公司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设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坚持法治建设,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4][5] 经营宗旨和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是加强合作交流,引入先进设备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竞争力,取得经济效益并为社会做贡献 [6] - 经营范围包括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等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开发等一般项目,以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等许可项目 [6][7] 股份 股份发行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股同权,以人民币标明面值,集中存管 [8] - 公司发起人为多家企业,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29500 万股,股份总数 51324.6484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9][10] 股份增减和回购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 [11][12] - 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等六种情况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收购方式有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不同情形收购需经不同程序决议,并按规定处理股份 [12][13][14] 股份转让 - 公司股份可依法转让,股票终止上市后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 [1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等人员所持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特定人员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15] 股东和股东大会 股东 -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召开相关活动时确定股权登记日 [16]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等权利,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等义务,控股股东等有行为规范,公司对控股股东股份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 [16][18][19]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股东大会是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等职权,公司部分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24]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形下 2 个月内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通知确定地点,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4][25] 股东大会的召集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时相关方有后续召集权利 [26][27][28]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提案应属股东大会职权范围,董事会等有权提出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29][30] - 召集人按规定时间通知股东,通知包含会议时间等内容,拟讨论董事等选举事项时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 [31][32] 股东大会的召开 - 公司采取措施保证股东大会正常秩序,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按规定出示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32][33][34]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等主持,会议有记录,记录应保存不少于 10 年,因特殊原因中止或不能决议应采取措施并公告报告 [35][37][38]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和 2/3 以上通过,股东按持股数行使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 [38][39]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提案表决有相关规定,决议应及时公告 [40][42][45] 公司党委 - 公司党委和纪委每届任期五年,设置及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党组织工作经费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 1%安排 [46] - 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履行加强政治建设等职责,研究决定和前置研究讨论相关重大事项,有相应工作程序和督查制度 [46][47][49] 董事会 董事 - 有特定情形的自然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 [50][52]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辞职有相关规定和后续义务 [52][54][55] 董事会 - 公司设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对股东大会负责 [55][56]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等职权,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事项,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