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受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其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认为本次会议各项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1][10][11]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名称为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 [1]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4] 律师审查文件 - 包括《公司章程》《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2] 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 召集 - 董事会召集会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日期距会议召开日达 15 日,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3 月 27 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多于 7 个工作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间隔不少于规定时间,通知充分完整披露提案内容 [4] 召开 - 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规定地点如期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3 日,按通知所列议案审议,有会议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名,无对未列明事项表决情形 [5] 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出席人员 -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23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5959481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765%,其中现场会议股东代表 141763154 股,占 2.5435%,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交易所系统和平台认证,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 3233 人,代表 695557328 股,占 12.4797% [6] - 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德恒律师列席,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 [6] 召集人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资格合法有效 [7] 临时提案情况 - 本次会议无股东提出临时提案 [8] 表决程序 -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对议案表决,审议议案与通知一致,现场未修改议案,按规定计票、监票,合并汇总表决结果并公布,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 [8] 表决结果 议案一 - 同意 2587734942 股,反对 6276650 股,弃权 19366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36%,中小投资者同意 687344078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8][9] 议案二 - 同意 2587046942 股,反对 6998550 股,弃权 19027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71%,中小投资者同意 686656078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9] 议案三 - 同意 215631931 股,反对 29282368 股,弃权 21180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889%,中小投资者同意情况相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合计 2348915893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9] 结论 -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提案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10][11]
北汽蓝谷: 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