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西车轴: 晋西车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此次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1][3] 分组1: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 公司依据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变更会计政策 [1][2] -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分组2: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影响 - 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核算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相应项目列示;原计提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追溯调整 [2] -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相关规定,变更后按新规定执行,未变更部分仍按前期规定执行 [2][3]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新规定 [3] - 本次变更为合理变更,能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3] 分组3:监事会意见 -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规,未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 [3] 分组4: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 变更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 - 独立董事认为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合规,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同意变更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