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一重工: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600031三一重工(600031) 证券之星·2025-04-03 21:11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1][4]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将股东、公司和经营者利益结合,关注公司长远发展 [4]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定参加对象名单,参加对象需在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 [4] 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 参加对象应符合特定标准之一 [4] 激励对象的核实 - 监事会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并说明情况,律师对参加对象合法性发表意见 [4]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和股票来源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 - 设立规模不超535,331,979元,资金源于公司规定计提的奖励基金 [5] 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 - 股票来自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不超33,271,099股,购买价格16.09元/股;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持股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0%,单个员工不超1%;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方式获得 [2][5]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 参加对象为董事、监事等人员,不超5,552人,董事会确定参加对象、授予份额上限及分配,可根据缴款情况调整 [6]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和锁定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计划名下起算,可提前终止或展期;因不可抗力交易所停市,存续期自动延长,期间份额不得退出等 [7] 员工持股计划的所持股票的锁定期 - 锁定期12个月,自过户至计划名下起算;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未来按新规定执行 [7]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公司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 [8]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管理模式 - 内部管理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监督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董事会拟定和修改草案,办理相关事宜 [8]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事宜 - 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办理相关事宜,但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8] 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费用 - 公司自行管理,不选任外部管理机构,无委托外部管理费用 [8]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 存续期内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8] 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可提前终止或延长 [8] 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岗薪制员工股票权益分5年归属,每年20%;股薪制员工分2年归属,每年50%;锁定期和归属年度届满后,管理委员会择机分配 [2][9][10] - 持有人份额不得退出等,转让需同意;存在不廉洁、不诚信行为,管理委员会强制无偿收回份额及收益 [3][10] - 出现特定情形,管理委员会强制无偿收回未分配份额及收益 [11][12] - 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等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方式 [12][13] - 锁定期内权益分配、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况有相应规定 [13] 其他重要事项 - 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承诺,劳动关系按劳动合同执行 [13] - 相关税费按规定执行,由员工个人承担 [4][13] - 无一致行动安排,存续期放弃股票股东大会表决权 [4][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