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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600031三一重工(600031) 证券之星·2025-04-03 21:11

文章核心观点 三一重工董事会提名蓝玉权、伍中信、席卿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认为三人具备任职资格且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作出相关声明 [1][7][13] 分组1:蓝玉权相关声明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规,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承诺提名后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1] -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 [1] - 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多种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 无不良纪录,如近36个月内无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 [5] - 不是因特定原因被解除职务人员,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在三一重工连续任职不超六年,已通过资格审查 [5] 分组2:伍中信相关声明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规,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7] -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 [7] - 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多种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0] - 无不良纪录,如近36个月内无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 [11] - 不是因特定原因被解除职务人员,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在三一重工连续任职不超六年,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已通过资格审查 [11] 分组3:席卿相关声明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规,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13] -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 [13] - 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多种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6] - 无不良纪录,如近36个月内无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 [17] - 不是因特定原因被解除职务人员,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在三一重工连续任职不超六年,已通过资格审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