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和偿债汇率波动风险,拟开展总额不超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表示同意 [1][2][3] 交易情况概述 交易目的 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和未来偿债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兑损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1][2][3] 交易金额及资金来源 累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资金,本次额度生效后,之前未使用额度失效 [2][3][4] 交易方式 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组合,主要外币为美元和欧元 [1][2][3] 投资期限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日常业务方案及签署合同,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3][4] 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4] 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风险分析 存在汇率波动使锁定成本超不锁定成本、金融机构违约、操作失误或系统故障导致损失等风险 [4] 风险控制措施 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禁止投机套利,定期审查交易情况,合约外币金额不超进出口业务预测量 [4][5]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会计核算准则 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将按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5][6] 独立董事意见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可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能力,增强经营稳健性,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不损害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6] 监事会意见 交易决策程序合规,内控和风险管理措施完善,以正常经营为依托,以规避风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监事会同意开展业务 [6]
振江股份: 振江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