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合同签署情况 - 公司与风电各大主机厂签订《叶片销售合同》,合同金额总计约合人民币19.8亿元(含税价)[2] - 合同标的物为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合同将按约定条件分期交付[3] - 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2] 合同审批与披露 - 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3] - 因涉及商业秘密和商业敏感信息,公司对部分信息进行豁免披露[3] 合同履行影响 - 合同履行期间预计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具体交货批次及验收时间可能导致2025年当期业绩存在不确定性[3] - 合同收入将根据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会计期间确认[2] 合同执行风险 - 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受外部宏观环境变化、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4] - 公司将采取应对措施保障合同正常履行[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