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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00918南山智尚(300918) 上海证券报·2025-04-07 02:30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等程序合法有效 [4][7][10]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4月3日在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南山国际会议中心三楼白玉厅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亮主持,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及表决方式合法有效 [4]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共139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4,385,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1.5800%;其中现场投票股东3人,代表股份263,250,000股,占61.3155%;网络投票股东136人,代表股份1,135,788股,占0.2645% [5] - 中小股东出席138人,代表股份21,385,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9811%;其中现场投票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250,000股,占4.7166%;网络投票中小股东136人,代表股份1,135,788股,占0.2645% [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会议 [6]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业务文件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9][10] 律师见证情况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10] 备查文件 -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