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因股票收盘价触发“北方转债”赎回条款,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公告“北方转债”赎回相关事项,提醒持有人在限期内转股 [6]。 分组1:“北方转债”基本情况 - “北方转债”于2019年10月24日公开发行578.21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7,821.00万元,存续期至2025年10月23日,票面利率逐年递增,第六年为2.00% [7] - 2019年11月2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简称“北方转债”,代码“127014.SZ” [8] - 转股期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5年10月23日,初始转股价格8.84元/股,经多次调整,截至目前为7.65元/股 [8][9][10] 分组2:“北方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 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含)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 [11] - 2022 - 2024年多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决定不提前赎回并设置未来不行使赎回权的期限 [13][14][15] - 2025年2月13日至3月6日,公司股票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含),触发赎回条款 [16] 分组3: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100.90元/张(含当期息税,当期年利率2.00%),扣税后以中国结算核准价格为准 [4][17][19] - 赎回对象为截至2025年4月3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北方转债”持有人 [20] - 2025年4月1日起停止交易,4月7日起停止转股并赎回,赎回完成后摘牌,4月10日公司资金到账,4月14日赎回款到持有人账户,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刊登结果和摘牌公告 [22][23][24] 分组4:相关交易情况及其他事项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有交易“北方转债”情况,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无持有情形 [26] - 持有人通过托管证券公司转股,最小申报单位1张,转股最小单位1股,不足1股余额5个交易日内现金兑付,当日买进当日可转股,新增股份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26] - 备查文件包括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法律意见书、核查意见 [26]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方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日前最后半个交易日的 重要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