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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全资子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兴源环境面临5800万元诉讼案件

文章核心观点 兴源环境因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债务问题被起诉,公司拟提管辖异议,且杭州中艺曾财务造假致兴源环境及有关人员被处分 [1][2][3] 诉讼情况 - 4月3日兴源环境公告姚光春就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起诉公司及杭州中艺,诉讼未开庭 [1] - 姚光春申请仲裁杭州中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杭州仲裁委员会裁决杭州中艺需支付工程款6768.18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杭州中艺已履行部分案款,姚光春要求兴源环境对杭州中艺欠其580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 - 兴源环境拟提出管辖异议,申请移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管辖,认为诉请理由不成立,公司与杭州中艺财务独立,无财产混同情况 [2] - 公司无法评估诉讼对财务状况和利润的影响,将结合案件进展进行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师审计确认数据为准 [2] 财务造假及处分情况 - 2023年7月证监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对兴源环境立案,2024年初兴源环境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3] - 杭州中艺2016 - 2017年部分PPP项目存在虚增收入及成本情况,致兴源环境2016 - 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虚假记载,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利润总额2202.07万元,2017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68亿元、利润总额3636.86万元 [3] - 2024年1月7日浙江证监局对兴源环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孙颖给予警告并处80万元罚款 [4] - 2024年4月深交所对兴源环境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部分人员被公开谴责,部分人员被通报批评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