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监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作为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 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 - 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至2025年4月7日在公司内部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满未收到相关异议 [2] 核查意见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条件,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2] - 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主体资格 [2] -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