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回购方案核心内容 -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旨在维护公司市场价值及股东权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并促进稳定健康发展 [2][3][12]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 回购价格上限为12.91元/股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内 [4][5][6] - 回购股份种类为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将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实施 [13][14] 财务影响分析 - 按回购资金上限1亿元测算 回购资金占公司2024年9月末总资产的0.09% 占归母净资产的0.30% 占扣除客户存款后货币资金的1.82% [21] - 公司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2.91亿元 归母净利润8.94亿元 总资产1098.69亿元 归母净资产329.11亿元 货币资金(扣除客户存款后)54.91亿元 [21] - 回购不会对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21] 股权结构变动 - 按回购价格上限12.91元/股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87.30万股至774.59万股 全部转为库存股 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 [18][21] - 假设按金额上限1亿元全额回购 预计回购774.59万股 回购后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 [21] 股东减持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和6个月内均无减持计划 [7][23] - 上述主体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行为 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 [22] 回购股份处置安排 - 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并需在3年内完成出售 [24] - 若未能在3年内完成出售 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被注销 [25] 审议程序与授权 - 回购方案于2025年4月8日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11票同意、监事会3票同意 [10][32][57] -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回购具体事宜 包括制定实施方案、设立专用账户、办理报批等 授权有效期至事项办理完毕 [27][53] 合规性说明 - 回购方案符合《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相关规定 包括股票上市已满6个月、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等条件 [10][11] - 回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17][47] - 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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