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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
600184光电股份(60018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25-04-09 07:09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控股股东联和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将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8,057,201,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8.25%)股份锁定期两次延长,最终至2026年5月28日解除限售 [1][5][6] 控股股东关于股票锁定期的承诺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联和投资承诺自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已持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未盈利前,上市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第4和第5个会计年度每年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盈利后,自当年年报披露次日与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 [1] - 发行上市后,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触及退市标准,自相关处罚或裁判作出至股份终止上市前,联和投资不减持公司股份 [2] - 若相关法规或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或减持另有规定,联和投资同意调整锁定期并遵守减持规定;若未履行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未交付则公司有权扣留等额现金分红;违反承诺将承担法律责任 [2][3] - 2023年11月17日,联和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将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8,057,201,900股股份锁定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5月28日 [4] 控股股东股票锁定期延长的情况 - 联和投资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8,057,201,900股(占总股本58.25%)股份,原锁定期36个月,2023年11月17日决定延长12个月至2025年5月28日 [1][5] - 联和投资再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将上述股份锁定期再延长12个月至2026年5月28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