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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四川路桥董事长提议回购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可转债,同时控股股东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股份质押 [1][12] 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相关 提议人情况 - 提议人为公司董事长孙立成,提议时间为2025年4月8日 [1] 回购原因和目的 - 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可转债 [1] 提议内容 - 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 用途为股权激励或转换可转债,若36个月内未使用则依法注销 [2] - 回购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3] - 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3] - 回购资金总额为1亿元 - 2亿元 [4]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 -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 提议人相关情况 - 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6] - 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后续有计划将及时披露 [7] - 承诺积极推动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并在董事会上对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8]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相关 质押背景 - 控股股东蜀道集团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将部分股份质押 [12] 质押情况 - 本次质押5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12][13] - 质押前,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6,932,169,419股,占总股本79.59%,累计质押405,803,310股,占其持股总数5.85%,占总股本4.66% [12] - 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905,803,310股,占其持股总数13.07%,占总股本10.40% [12] 其他说明 - 质押股份未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14] - 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质押股份风险可控,无平仓风险,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治理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