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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回购审批与方案内容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0日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2]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4500万元[2]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2] 回购实施具体情况 - 2025年4月1日首次实施回购 4月7日完成回购[3] - 实际回购股份1179900股 占总股本0.53%[3] - 回购最高价25.95元/股 最低价22.61元/股 均价25.43元/股[3] - 实际使用资金总额3000.5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3] 回购执行合规性 - 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方案不存在差异[4] - 使用专项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回购[4] - 回购未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4] 相关主体交易行为 - 自首次披露回购方案至公告日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5] 股份变动情况 - 回购期间公司总股本从223198433股增加至223477233股[6][7] - 股本变动系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个自主行权期导致[6] 回购股份处置安排 - 全部1179900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7] - 若三年内未实施用途 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