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董事长提议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推进股价与内在价值匹配,公司将研究制定方案并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 [1][2][7] 提议人情况 - 提议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男行先生,提议时间为2025年4月9日 [1] 提议回购股份原因和目的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和价值认可,考虑经营、财务和盈利能力等因素,推进股价与内在价值匹配,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 提议内容 - 回购股份种类及方式为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回购A股 [2] - 回购股份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36个月内未使用则注销,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执行 [2]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含),不超过2亿元(含),以董事会审议方案为准 [2] - 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以董事会审议方案为准 [2]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 提议人股份交易情况 - 2024年10月29日李男行与李春波签署协议受让控股股东60%股权,交易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李男行间接控制公司21.65%股份并成为实控人,12月20日完成工商变更 [5] - 提议前六个月内除上述事项外,李男行无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6] 提议人增减持计划 - 李男行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后续如有将按要求披露 [7] 提议人承诺 - 李男行承诺推动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并在董事会投同意票 [7] 公司董事会安排 - 公司将研究制定回购方案,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