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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688621阳光诺和(688621) 上海证券报·2025-04-10 03:24

文章核心观点 民生证券对阳光诺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于2024年12月31日届满,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报告涵盖保荐机构承诺、工作概述、对公司及服务机构评价等内容,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督导 [1][2][9] 分组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 公司获准公开发行2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26.89元,募集资金总额537,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467,181,492.45元,于2021年6月21日在科创板上市 [1] 分组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 保荐总结报告书等资料内容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 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的质询和调查及监管措施 [2] 分组3:保荐工作概述 尽职推荐阶段 - 保荐机构及代表人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参与发行上市工作,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尽职调查,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配合审核并反馈答复意见,最终完成保荐工作 [2] 持续督导阶段 - 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 [3] - 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相关文件 [10] - 督导发行人募集资金存储、管理及使用并发表核查意见 [10] - 关注发行人及相关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0] - 督导发行人执行并完善关联交易制度 [10] - 向上交所报送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等文件 [10] 分组4:对相关方评价 对上市公司配合情况评价 - 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及时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配合尽职调查和核查工作 [4] - 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规范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与保荐机构沟通并提供文件资料 [5] 对证券服务机构评价 - 证券服务机构按要求出具专业报告、提供意见建议,配合保荐机构工作 [6] 分组5:审阅结论性意见 信息披露审阅结论 -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重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虚假记载等问题 [7] 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结论 -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规定,专户存储、专项使用,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无违规使用等情况 [8] 分组6: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151,059,733.61元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督导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9] 分组7:其他事项 -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