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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002947恒铭达(00294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25-04-10 06:57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拟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从“不低于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8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16000万元(含本数)”,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7][10] 分组1:回购股份相关会议情况 - 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7] - 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 [7][10][13] 分组2:前十大股东及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需公告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4月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 [1] 分组3:原回购股份方案情况 - 以自有资金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从二级市场回购已发行的部分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7] - 回购价格不超过57.30元/股,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7] 分组4:增加回购资金总额情况 - 原因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投资者利益等 [10] - 调整后资金总额为不低于8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1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数量等相应调整 [7][10] 分组5:增加股份回购资金总额分析 - 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多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实施后不影响控制权和上市地位 [13] - 增加回购金额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13] 分组6:增加股份回购资金总额审议程序 -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 分组7:备查文件 -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6][15] -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