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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相关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发布控股股东相关承诺履行完毕公告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者表明淄博星恒途松承诺期内未减持股份,后者显示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均获通过 [1][6] 控股股东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基本情况 - 淄博星恒途松为江化微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对象,承诺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江化微股票自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 - 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于2022年4月12日完成,承诺不得转让期间为2022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1日 [3] 承诺履行情况 - 截止公告披露日,淄博星恒途松持有的协议转让及转增股份合计37,938,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4%,承诺期内未违反股份锁定承诺 [4]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4月11日在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 [8]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殷福华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集、召开、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方式符合规定 [8] - 公司在任董事9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9] 议案审议情况 - 非累积投票议案共14项,均获通过,包括年度董事会、监事会、财务决算、预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年度报告及摘要,董监高薪酬方案,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中期分红安排及授权,小额快速融资授权等 [10][11][12][13][14] - 议案11、议案14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4] - 议案5、议案7至议案9、议案11至议案1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14] - 殷福华、姚玮、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部分议案回避表决 [14] 律师见证情况 -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王月鹏、张殊铭律师见证,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结果均合法有效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