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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继续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600678四川金顶(600678) 上海证券报·2025-04-12 04:47

文章核心观点 四川金顶第一大股东朴素至纯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继续被司法冻结,不过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也不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1][2] 分组1 - 2022年6月25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股份继续被司法冻结公告,朴素至纯持有的71,553,484股公司股份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冻结期限为2022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2日 [1] - 近日公司获悉朴素至纯持有的上述股份继续被司法冻结 [1] 分组2 - 2020年12月21日朴素至纯与洛阳均盈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四川金顶71,553,484股流通股表决权委托洛阳均盈行使,协议生效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洛阳均盈,二者形成一致行动关系,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洛阳市人民政府 [1] 分组3 - 本次朴素至纯持有的公司股份继续被冻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 分组4 - 公司控股股东洛阳均盈和朴素至纯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 分组5 -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 分组6 - 备查文件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25司冻0410 - 3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