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各项程序合规,审议通过多项议案 [1][24] 会议召开情况 - 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14:30 [1] - 召开地点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会议室 [1] - 召开方式为现场结合网络 [1] - 召集人为董事会,主持人为董事长程宗玉 [1] -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1人,代表股份87,983,4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486% [2] - 现场投票股东3人,代表股份78,950,531股,占比11.3500% [2] - 网络投票股东128人,代表股份9,032,955股,占比1.2986% [2]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8人,代表股份8,684,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86% [3] - 现场投票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股,占比0.0003% [3] - 网络投票中小股东127人,代表股份8,682,880股,占比1.2483% [3]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4]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总表决:同意86,696,716股,占比98.5375%;反对1,278,930股,占比1.4536%;弃权7,840股,占比0.0089% [6]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7,398,110股,占比85.1838%;反对1,278,930股,占比14.7259%;弃权7,840股,占比0.0903% [7]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总表决:同意86,696,716股,占比98.5375%;反对1,278,930股,占比1.4536%;弃权7,840股,占比0.0089% [8]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7,398,110股,占比85.1838%;反对1,278,930股,占比14.7259%;弃权7,840股,占比0.0903% [9]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总表决:同意86,694,756股,占比98.5353%;反对1,278,930股,占比1.4536%;弃权9,800股,占比0.0111% [10]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7,396,150股,占比85.1612%;反对1,278,930股,占比14.7259%;弃权9,800股,占比0.1128% [11]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总表决:同意86,696,716股,占比98.5375%;反对1,278,930股,占比1.4536%;弃权7,840股,占比0.0089% [12]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7,398,110股,占比85.1838%;反对1,278,930股,占比14.7259%;弃权7,840股,占比0.0903% [13]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总表决:同意86,634,586股,占比98.4669%;反对1,340,710股,占比1.5238%;弃权8,190股,占比0.0093% [15]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7,335,980股,占比84.4684%;反对1,340,710股,占比15.4373%;弃权8,190股,占比0.0943% [16] 《关于确定董事2024年综合薪酬及2025年基本薪酬的议案》 - 总表决:同意7,578,730股,占比84.3498%;反对1,387,310股,占比15.4405%;弃权18,840股,占比0.2097% [17]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7,278,730股,占比83.8092%;反对1,387,310股,占比15.9739%;弃权18,840股,占比0.2169% [18] - 关联股东程宗玉、程治文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股78,998,606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8] 《关于确定监事2024年综合薪酬及2025年基本薪酬的议案》 - 总表决:同意86,597,336股,占比98.4245%;反对1,367,310股,占比1.5541%;弃权18,840股,占比0.0214% [19]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7,298,730股,占比84.0395%;反对1,367,310股,占比15.7436%;弃权18,840股,占比0.2169% [2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总表决:同意86,535,206股,占比98.3539%;反对1,360,990股,占比1.5469%;弃权87,290股,占比0.0992% [21]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7,236,600股,占比83.3241%;反对1,360,990股,占比15.6708%;弃权87,290股,占比1.0051% [23]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律师事务所为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为梁耀天、周永 [24]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及决议合法有效 [24] 备查文件 -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5] -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5]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