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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若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情形,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若未出现上述情形,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2][3][8]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 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之(二) [3] - 2021 - 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七) [3] - 若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十种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 [3][8] 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2月15日、3月1日、3月15日、3月29日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8] 其他事项 - 2025年1月24日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 376,000万元到 - 313,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 619,000万元到 - 495,000万元,营业收入为69,000万元到90,000万元,预计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3,000万元到199,000万元,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推进中 [9] - 若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及时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截至公告日,撤销仍存在不确定性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