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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案(修订稿)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将2025年4月8日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修订后的回购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27]。 分组1:回购方案审议及实施程序 -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修订稿),该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8] - 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需取得债权人同意,董事会审议时间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8] 分组2:回购方案主要内容 回购目的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厚每股收益,提高长期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9] 拟回购股份种类 -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10] 回购方式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11] 实施期限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若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期限顺延并公告[12] - 满足回购资金使用达最高限额、回购股份总金额达下限、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终止等条件,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3] - 公司不得在重大事项发生至依法披露之日、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期间回购股份,规定有变化时按最新要求调整[14][15] 用途、数量、占比、资金总额 - 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按上限测算回购约40万股,占总股本约0.44%,按下限测算回购约20万股,占总股本约0.22%,具体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除权除息事项发生时按规定调整回购数量[15] 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 回购价格不超过100元/股,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由董事会确定,除权除息事项发生时按规定调整回购价格上限[16]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贷款资金不超过回购股票总金额的90%,已取得《贷款承诺函》,具体贷款事宜以融资合同约定为准[17] - 贷款额度不超过回购股票总金额的90%,期限3年,年利率1.95%,承诺函有效期自2025年4月10日起6个月内[18] 预计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 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19] 对公司各方面影响分析 - 假设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4000万元计算,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1.28%、1.75%、2.62%,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和改变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19][20] 董监高及相关股东情况 - 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无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无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行为,回购期间无明确增减持计划,如有将及时披露[20] - 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问询,其回复未来3个月、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计划,如有将遵守规定并及时披露[5][20] 回购股份注销或转让安排 - 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将按规定履行决策、通知债权人等程序并及时披露[21] 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安排 - 按《公司法》等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程序并及时披露,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22] 办理回购事宜授权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相关事宜,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授权内容包括设立账户、择机回购、办理报批、调整方案等[23][24] 分组3:董事会会议情况 召开情况 - 2025年4月11日以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4月10日送达,因紧急会议经说明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提前5日通知要求,由董事长刘兴胜召集并主持,应出席6名董事,实际出席6名,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26] 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调整为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资金,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回购股票总金额的90%,贷款利率1.95%,贷款期限3年,其他内容不变,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7][28][30]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因回购资金来源调整,取消原回购议案,增加修订稿议案,除取消和新增议案外,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2][33] 分组4:股东大会情况 取消议案 - 取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原因是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稿议案,控股股东提请将修订稿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7] 增加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13.27%股份的股东刘兴胜于2025年4月10日提出临时提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修订稿)的议案》,董事会审查认为其具有资格,时间、程序符合规定,内容属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同意提交审议[38][39][40] 其他情况 - 除增加临时提案外,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15点在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六路56号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山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时间为4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不变[41][44] - 议案1、2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分别于2025年4月9日、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日报》披露[44] - 特别决议议案为1、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2、3,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和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