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其中对股东海南筑华提交的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理由是提案形式及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不符合规定 [1][3][11][12] 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4月12日发出通知,4月13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应参加9人,实际参加9人,由董事长鲍钺主持 [1] 审议通过议案 《关于董事会临时会议豁免提前通知的议案》 - 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要求,且同意议案有效性不受影响,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关于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莫跃明投反对票未提供理由 [3][4] 股东临时提案情况 股东会通知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决定于4月2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相关通知于4月3日披露 [7][8] 股东增加临时提案基本情况 - 2025年4月1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海南筑华提交的函件,提请增加2项临时议案至股东会审议,包括提名9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 [8] 董事会审查情况 - 董事会有权审查股东临时提案并决定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于4月13日会议审议通过不予提交的议案 [9][10] 不予提交理由 - 临时提案形式不符合《深交所自律监管1号指引》要求,未包括相关声明 [11] - 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不完备,不符合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12][13] 特别说明事项 - 2025年3月26日公司披露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提示性公告 [14] - 2025年3月28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正推进贯彻落实工作 [14][15] 律师意见 -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发表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法律意见书 [15]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