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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泰紫金中证医药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紫金中证 医药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泰紫金中证 医药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 示公告如下: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4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2025年4月29日。本基金 长期以来规模较小,若截至2025年4月29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则本基金将触发《基金 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情形,并于2025年4月30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直至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完成,将免除全部赎 回费用。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25年4月8日起暂停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自2025年4月29日15:00起暂停办理赎回业务,投资者如需办 理赎回业务,请在 2025年4月29日15:00前办理,2025年4月29日15:00之后的赎回申请将不予确认,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