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60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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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行“投资+投行+投研”联动模式创新研究
国信证券· 2026-06-27 15:10
证券研究报告 | 2026年06月26日 专题研究报告 国际投行"投资+投行+投研"联动模式创新研究 三投联动是券商转型的核心战略抓手。三投联动以投研为决策赋能中 枢、投行为客户服务枢纽、投资为盈利增长引擎,构建"研究预判—资 本导入—价值培育—价值兑现"的全链条闭环,推动券商从通道中介到 产业合伙人转型,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头部投行已形成成熟差异化联动体系,具备标杆示范价值。全球一流国际投 行已全面普及三投联动模式,通过组织架构重构、全球化布局、金融科技赋 能、合规风控完善,形成稳定可持续的协同生态。其中,高盛依托"一个高 盛"战略,以扁平化组织、行业深耕模式、AI 全流程赋能,打造专业化深耕 型联动体系,聚焦机构客户与高端资本市场业务,优化多元盈利结构;摩根 大通凭借全牌照综合优势,整合商行、投行、资管等多板块,构建综合生态 型联动闭环,抗周期能力与综合盈利能力全球领先。 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头部券商先行突破但行业整体不成熟。在顶层战略、注 册制改革、投资端优化等系列政策加持下,国内券商三投联动已从试点探索 迈入规模化落地阶段,成为行业转型主流方向。头部券商率先实现差异化突 破,如:中信证券依托集团产业资源 ...
12家券商,同日官宣薪酬制度
财联社· 2026-06-27 15:00
券商薪酬制度改革集中落地概况 - 截至6月26日,包括中信证券、中金公司等在内的12家券商同日公布薪酬管理制度,叠加近期已发布或修订相关制度的券商,目前总数已不少于34家 [1] - 本轮制度密集落地更侧重于机制重塑,而非简单的薪酬水平调整,改革核心围绕绩效薪酬占比、递延支付节奏、追索扣回边界以及绩效考核的功能导向四大维度展开 [1] - 此次改革标志着证券行业激励约束机制正从“规模驱动”向“风险与功能匹配”转变 [1] 绩效薪酬占比设定 - 不少于28家券商在制度中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或60% [2] - 其中,包括中信证券、国泰海通、中金公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在内的22家券商设定了“不低于50%”的基准线 [2] - 另有7家券商,如招商证券、浙商证券、西南证券、西部证券、财达证券、国海证券等,要求董事或高管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体现了差异化的薪酬弹性空间 [4][5] - 中金公司在制度中预留更严接口,明确“上级单位另有规定且严于本制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 递延支付机制 - 行业普遍采用“3年期限、T+2起付、等分发放”作为递延支付标准 [6] - 长江证券在制度中明确,递延支付起付年不早于绩效薪酬归属年度往后的第2年(T+2),并将适用范围扩展至关键岗位及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的人员 [6] - 国联民生、长城证券等也做出类似安排,明确高管绩效薪酬递延比例不低于40%,年限不少于3年,且严格遵循等分发放原则 [6] - 该机制旨在从时间维度上拉齐绩效薪酬发放与风险暴露周期,防止当期业绩透支未来风险 [7] 薪酬追索扣回机制 - 薪酬的追索扣回机制不仅覆盖在职人员,更明确穿透至离职和退休人员 [8] - 中信证券明确将离职和退休责任人员纳入追索扣回范围 [8] - 南京证券细化了薪酬止付追索的四类具体情形:被监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市场禁入或受行政处罚;因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严重失职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法律法规或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规情形 [8] - 西部证券强调,对于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董监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发绩效薪酬,并对已发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8] 薪酬管理升格与功能导向考核 - 券商将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至公司治理高度 [9] - 中信证券提出了薪酬管理的六大基本原则,涵盖薪酬与公司整体业绩、风险、责任挂钩,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短期与中长期激励结合等维度 [9] - 华林证券在制度中将“短期与长期兼顾”、“经营与社会责任统一”、“风控合规为底线”、“权责利对等”列为四大管理原则,并明确重大合规风控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9] - 绩效考核正告别单一财务指标,转向突出“功能导向”,经济效益指标需充分体现各业务条线的功能性考核内容 [9] - 不同业务条线的考核各有侧重,例如:投行条线体现服务国家战略,研究所条线体现服务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解读宏观产业政策和资本市场改革措施等智库作用 [10] - 这意味着券商薪酬指挥棒正从“赚多少钱”转向“发挥什么功能”,推动行业激励体系与资本市场改革目标对齐 [11]
HTSC(06886) - 海外监管公告

2026-06-26 22:53
上市信息 - 公司H股于2015年6月1日在港交所主板上市[3] - 公司A股于2010年2月26日在上交所上市[3] - 公司全球存托凭证于2019年6月在伦交所上市[3] 股东会安排 - 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5] -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10] - 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14点在南京华泰万丽酒店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王会清主持[10] - A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 - 15:00 [10]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2025年度股东会的A股现场股东及代表20人,代表股份21.85亿股,占比24.21%[12] - 参与2025年度股东会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1755人,代表股份16.59亿股,占比18.38%[12] - 出席2025年度股东会的H股现场股东及代表1人,代表股份11.76亿股,占比13.02%[12] - 出席2025年度股东会的股东共1776人,代表股份50.20亿股,占比55.61%[13] 议案表决情况 -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股数50.17亿股,占比99.94%[17] - 《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50.17亿股,占比99.94%[18]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21.19亿股,占比99.89%[19]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21.19亿股,占比99.91%[20] - 《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21.14亿股,占比99.91%[21] - 《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股数45.28亿股,占比99.93%[22] - 《与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4,660,029,771股,占比99.934198%[24] - 《与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中小投资者同意2,001,660,527股,占比99.902470%[25] - 《与其他关联法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反对1,800,120股,占比0.038977%[27] - 《与关联自然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弃权5,649,801股,占比0.112544%[29] - 《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5,016,895,397股,占比99.936603%[31] -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反对112,005,645股,占比5.279957%[33] - 《关于公司变更业务经营范围的议案》反对1,675,400股,占比0.033374%[34] -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报告》弃权2,107,501股,占比0.041981%[35]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2,119,073,406股,占比99.893322%[36] - 《关于制定<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同意5,016,603,077股,占比99.930780%[38] - 《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5,015,570,197股,占比99.910205%,反对1,820,400股,占比0.036262%,弃权2,687,401股,占比0.053533%[39] - 《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5,016,319,497股,占比99.925131%,反对1,781,600股,占比0.035489%,弃权1,976,901股,占比0.039380%[39] - 《关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4,952,798,214股,占比98.659786%,反对66,229,683股,占比1.319296%,弃权1,050,101股,占比0.020918%[40] - 《关于建议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整体表决同意4,542,409,327股,占比90.484836%,反对476,535,648股,占比9.492594%,弃权1,133,023股,占比0.022570%[41] - 《关于建议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1,949,869,681股,占比91.917042%,反对170,963,249股,占比8.059224%,弃权503,477股,占比0.023734%[41] 决议结果 - 《关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41] - 《关于建议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41] 合法性说明 - 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42] - 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则和章程规定,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43]
HTSC(06886) - 海外监管公告

2026-06-26 22:51
募集资金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10]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11]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调查,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1]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日起2周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12]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首席执行官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5]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5]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实施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16] 资金使用规则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置换自筹资金、现金管理等事项时,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6] -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超募资金也应存于专户[10]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用于主营业务[15]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8]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收回并公告后可再次开展[18]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9]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1]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2] 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0]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30]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31]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31] - 公司需在披露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核查报告[32] - 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32] 其他 - 公司应配合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提供必要资料[32]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适用本办法[32] -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将受处罚[32]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 -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34] - 本办法内部支持文件为《公司章程》,外部支持文件有《公司法》等[34] - 本办法不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等股权类证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35] - 本办法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其他规定为准[35]
HTSC(06886) - 海外监管公告

2026-06-26 22:49
上市情况 - 公司H股于2015年6月1日在港交所主板上市[3] - A股于2010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全球存托凭证于2019年6月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3] 薪酬管理 - 薪酬管理遵循树立正确经营理念等原则[5][6][8]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薪酬制度[10] - 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董事会薪酬管理决议[10] - 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并报送决算情况[13] - 薪酬福利体系由现金性报酬及中长期激励等构成[15] - 薪酬标准根据经营等情况确定[15] 绩效考核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遵循目标共担等原则[17] -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3年以上长期指标[18] -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20]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1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披露[19] 支付与机制 - 中高层及骨干员工实施延期支付[21] - 建立薪酬止付追索机制[21] 制度相关 - 薪酬管理纳入声誉风险管理体系[22] - 可在制度框架下制定或修订具体制度[24] - 制度支持文件包括外部法规和内部规章[24]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2026年1月1日生效[24]
HTSC(06886) - 海外监管公告

2026-06-26 22:47
上市情况 - 公司A股于2010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601688[3] - 公司H股于2015年6月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代码6886[3] - 公司全球存托凭证于2019年6月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HTSC[3] 人事变动 - 2026年6月26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选举叶金强为独董[4] - 叶金强接替王建文履职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4] - 叶金强任职须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备案[4]
HTSC(06886) - 海外监管公告

2026-06-26 22:44
上市情况 - 公司H股于2015年6月1日在港交所主板上市[3] - 公司A股于2010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全球存托凭证于2019年6月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3] 关联方定义 - 《上交所上市规则》下,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10] - 《上交所上市规则》下,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1] - 《香港上市规则》下,主要股东指有权在公司股东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士[11] - 《香港上市规则》下,非重大附属公司指最近三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每年均少于10%,或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少于5%的附属公司[12] 关联交易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二十种事项[16][17] - 公司除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外,不得为股东或其关联人提供融资或担保[17] - 公司董事等需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1] - 各控股子公司(非重大子公司除外)变动相关报告事项,应在变动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2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相关程序[2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相关程序[2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相关程序[26] - 需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交易标的为股权应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为其他资产应披露评估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可不审计或评估[26] - 独立董事判断前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27]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首席执行官有权审批[28]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及资本承担总额计算交易金额[29] - 公司为关联人(股东及其关联方除外)提供担保,需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31] - 公司不得向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且需相应审议[32]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33]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或出售资产达披露标准且标的为股权,需披露标的公司情况[34]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较账面值溢价超100%,需说明相关情况[35] - 部分事项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35] - 非豁免持续性关连交易协议期限一般不超3年,超3年需独立财务顾问书面确认[38] - 关连交易测试比率低于0.1%等情况获全面豁免[39] - 关连交易测试比率等于或高于0.1%但低于5%等情况履行申报及公告义务[39] - 一系列关联交易12个月内进行或完成或彼此关连,合并计算;连串资产收购合并后构成反收购,合并计算期为24个月[40] - 交易对方成为关连人士且交易条款未变,交易可持续,及时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41] - 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期限一般不超3年,需确定最高全年交易金额并明确计算基准[42] 监督管理 - 稽查部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检查一次[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年向董事会汇报关联交易管理情况[4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自动失效[46]
HTSC(06886) - 海外监管公告

2026-06-26 22:42
上市情况 - 公司A股于2010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 H股于2015年6月1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3] - 全球存托凭证于2019年6月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3] 担保审议 -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9]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9]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9] - 12个月内累计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9]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担保管理 - 董事会每年核查对外担保情况并披露结果[11] - 计划财务部每月统计对外担保总金额[16] - 督促被担保人履行偿债义务,未履行应及时补救[22]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并继续担保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2]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4]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需及时披露[24] - 为联属公司财务资助和担保资产比率合共超逾8%需公布相关资料[26] 违规处理 - 发生违规担保行为应及时披露并解除或改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8] - 未经决议不得擅自签订对外担保文件,违规造成损失应担责[28] - 办理担保事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公司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自动失效[32]
HTSC(06886) - 海外监管公告

2026-06-26 22:40
上市情况 - 公司A股于2010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H股于2015年6月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全球存托凭证于2019年6月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于2007年12月7日由前身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而成[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8]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不能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8] - 任职需具备五年以上证券、基金等工作经验[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0]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1]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相关高级职称等条件之一[13]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8]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8]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专项意见[1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9] - 因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9] - 辞职导致比例不符或无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21] - 任期内辞职或被免职,本人和公司2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21]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4]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聘任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备案材料[16] - 至少每年安排一次董事长及独立董事参与的会议[2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3] - 履职支出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有权借支[36]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6] - 建立专门会议机制,相关事项需经其审议[25] - 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26] 股东定义与制度说明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事和高管的股东[3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39] - 未尽事宜依据相关制度执行[40] - 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自动失效[41]
HTSC(06886) - 海外监管公告

2026-06-26 22:38
上市信息 - 公司A股2010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601688[3] - 公司H股2015年6月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代码6886[3] - 公司全球存托凭证2019年6月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HTSC[3] 董事会会议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6月26日通讯召开,13人全参加[5] - 同意调整第七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方案,表决13票赞成[6] -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3人,周易为主任委员[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