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双智环保向中国银行绵阳分行的1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在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有效期内,财务风险可控,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正常 [1][3][7] 分组1:担保决策情况 - 公司2024年3月15日、4月10日及9月12日、9月30日分别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在不超7000万元担保总额度前提下扩大担保范围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日起十二个月 [1] 分组2:本次担保情况 - 双智环保因经营发展向中国银行绵阳分行申请1000万元借款,期限2025年4月10日至2030年4月10日,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与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双智环保以工业用地提供质押担保 [3]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双智环保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含本次) [4] 分组3:被担保人情况 - 被担保人双智环保成立于2023年12月20日,法定代表人宋伟,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广泛,系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公司通过圳川能源间接持股 [5] - 双智环保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未详细给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70%,非失信被执行人 [6][7] 分组4:担保合同内容 - 借款人双智环保,贷款人中国银行绵阳分行,保证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主合同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修订补充 [6] - 担保债权本金1000万元,期限2025年4月10日至2030年4月10日,担保范围包括期间内及合同生效前已发生债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 分组5:董事会意见 - 本次担保在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有效期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7] - 双智环保其他法人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但双智环保以工业用地质押,公司认为其经营正常,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7] 分组6: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度7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300万元(含本次),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6.40%,无逾期担保等异常情况 [9]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