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获审议通过,授予条件成就,于4月15日向226名激励对象授予65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09元/股,且各环节均符合相关规定 [13][41][48] 分组1:激励计划草案及内幕信息核查 -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3月29日披露相关公告 [1] - 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核查对象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2024年9月29日至2025年3月28日 [2][3] - 自查期间有1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经核查属个人投资行为,未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其余核查对象无买卖行为,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情形 [3][4][5] 分组2: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 2025年4月15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8][14] - 议案1 - 3属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部分股东需回避表决 [9]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股东大会,认为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10] 分组3: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 - 授予日为2025年4月15日,授予数量65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07%,授予人数226人,授予价格5.09元/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13][21][22] - 本次权益授予履行了系列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13][14][16] - 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授予条件,同意按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19][2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限制性股票归属有条件和时间限制,归属安排明确 [26][27][28] - 监事会核实激励对象名单,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获授条件已成就 [31][32] - 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在授予日前6个月无卖出公司股票行为 [32] - 公司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初步预计激励成本对公司业绩有影响但程度不大 [34][35]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和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授予符合相关规定 [36][37] 分组4:董事会会议决议情况 - 2025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1][42] - 议案内容为以4月15日为授予日,向226名激励对象授予65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09元/股,关联董事张庆勇回避表决 [41][43] 分组5:监事会会议决议情况 - 2025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6][47]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及数量与股东大会通过的一致,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日符合规定,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授予 [48]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