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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等程序合法有效 [2][9][10]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16:00(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深交所交易系统)和9:15 -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 [3] - 会议召开地点在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创运路8号广电计量科技产业园科研创新楼24楼会议室 [4] - 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6] - 会议主持人是公司董事长杨文峰 [7]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44名,代表股份311,674,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1770%,其中现场7名代表300,176,648股占53.56589%,网络237名代表11,498,081股占2.05181% [8] -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 [8]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总体借款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10]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0] 备查文件 -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