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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01367怡和嘉业(30136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25-04-18 16:52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全部议案,律师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2][13][18]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召开情况 - 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下午14:00召开,网络投票于同日进行,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上午09:15 - 09:25、0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 [3]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 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4号楼北京汇亚大厦17层10号 [5] - 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庄志先生主持,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5] 会议出席情况 -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33,888,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312%,其中现场投票股东10人,代表股份33,479,086股,占37.6710%,网络投票股东63人,代表股份408,991股,占0.4602% [6][7][8] -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8人,代表股份952,7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20%,其中现场投票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543,730股,占0.6118%,网络投票中小股东63人,代表股份408,991股,占0.460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9][10][1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会议 [12]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33,862,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5%;反对24,140股,占0.0712%;弃权1,800股,占0.0053% [1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26,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73%;反对24,140股,占2.5338%;弃权1,800股,占0.1889% [13] -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14] 《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33,854,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9%;反对31,460股,占0.0928%;弃权1,800股,占0.0053% [1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9,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89%;反对31,460股,占3.3021%;弃权1,800股,占0.1889% [14] -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1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33,854,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9%;反对31,460股,占0.0928%;弃权1,800股,占0.0053% [1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9,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89%;反对31,460股,占3.3021%;弃权1,800股,占0.1889% [16] -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17]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周双月律师和何芬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8] 备查文件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