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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公告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合法有效 [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 [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包括发行种类、发行方式、定价方式等10项具体内容 [6][8][10][13][15][17][19][20][22][25]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论证分析报告 [25][30]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34]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内(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40]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5月6日召开 [49] 监事会决议公告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合法有效 [54]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55]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内容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58][60][62][64][67][69][71][73][75][77]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论证分析报告 [81][84][87][90] 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 [6][58] - 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在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8][60]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并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调整 [10][62] - 发行数量不超过68,000,000股,未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 [13][64]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15][67]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17][69]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用于车载光学生产等项目 [22][77]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5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9]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0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25日 [104] - 会议将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 [10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专注于光学精密镜片、光学镜头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31] - 公司已成为全球安防镜头和车载光学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 [131]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专利权793项,包括发明专利121项 [134] - 公司在安防监控领域与海康威视、大华股份等龙头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135] - 在车载光学领域,产品进入比亚迪、丰田、大众等知名车企供应链 [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