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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6日通过口头、电话及书面方式发出 [2] - 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3名董事通过通讯表决 [2] - 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3] - 会议由董事周军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4] - 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5] 董事会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中旗转债"的议案》,7票赞成 [6] - 自2025年3月21日至4月17日,公司股价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30%(26.91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6][20] - 截至公告披露前一日,未转股可转债余额为3,216,717张 [11] 可转债发行与条款 - 2023年3月3日公开发行可转债540万张,总额5.4亿元,期限6年 [12] - 可转债于2023年4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代码127081 [13] - 转股期限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9年3月2日 [14] - 转股价经历三次调整:从30.27元/股→30.17元/股(2023年6月16日)→30.02元/股(2024年6月7日)→20.70元/股(2024年7月11日) [15][17] 不提前赎回决策 - 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且未来3个月(2025年4月18日至7月17日)内若再触发条款亦不赎回 [6][11] - 2025年7月17日后若再次触发条款,将重新审议是否赎回 [11] 股东及高管交易情况 - 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董事等未交易可转债 [22] - 截至公告日,未收到上述主体未来6个月减持可转债的计划 [22] 保荐机构意见 - 民生证券认为不赎回决策程序合规,符合监管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约定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