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司治理不规范 - 三会运作不规范:2021年至2023年部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未记载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部分董监高未按规定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部分董事会会议记录无发言要点或内容存在错误 [1] - 内幕知情人管理不完善:2021年至2023年个别重大事项未制作进程备忘录,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未确认档案,部分档案未记载知悉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 [2] 财务核算不规范 - 收入确认问题:部分业务在货物出库当日确认收入,与披露政策不一致 [3] - 应收账款处理不当:2021年至2023年未合理选取预期信用损失率前瞻性调整系数 [3] - 资产分类错误:2022年至2023年将房地产行业子公司预计销售住宅错误列报为在建工程 [3] - 公允价值变动未及时确认:2022年未及时确认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3] 信息披露不规范 - 程序缺失:2021年向股东借款事项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未披露 [4] - 持续性不足:2021年至2022年部分战略合作协议未实际开展业务但未披露进展 [4] 监管措施 - 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需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5] - 董事长周国辉和财务总监莫京被出具警示函 [7] - 整改要求包括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全面梳理薄弱环节 [5] 公司回应 - 公司高度重视问题并将认真整改,加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 [8] - 本次监管措施不影响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8] - 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